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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工人论坛》发布的“刘汉黄事件调查报告”的作者,也是深圳红花草信息咨询部的员工。由于看到您在网络上发表了声援刘汉黄的文章,因此和您联系。

最新情况是,法院给律师说一审判决将拖延一到两个月时间,理由是将民事赔偿案一同审理。

刘汉黄案发自今,刘家属和家乡父老一直牵挂在心,并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手段组织救援打工子弟刘汉黄。一审之后,刘家已于家乡松桃县太平营乡展开捐款活动,筹集赔款挽救刘汉黄生命。我机构在家属要求下,也发出了呼吁,希望社会各界朋友能够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救援刘汉黄。呼吁详情请参阅:

http://honghuacao.com/thread-298-1-1.htmlhttp://bbs.chuizi.net/thread-3201-1-1.html

给您发这份邮件的目的是希望您能参与到这个行动中来。您捐个十元,写一篇捐款救援刘汉黄的感言,这就是对刘汉黄事件最大的支持。

如有疑问或需交流,欢迎和我联系。
也可与刘汉黄案刑事辩护律师管铁流律师联系。他的博客地址:http://guantieliu.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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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以“损不足、补有余”的经济赎买对策处理此事。还是应该全力启迪社会良知,动员公众舆论,从贯彻落实“毛泽东思想万岁”的角度——想一想毛主席在世会怎么处理此事,并以此对照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谋求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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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阶级兄弟的命都不在乎,何谈革命,何谈老毛,何谈共产?

如从救命角度开始思考,凭秀才嘴皮子,何来阶级感情?何来阶级立场?

扯伟大理论的时候,不妨思之以对应现实。想做什么,能做什么,做了什么,怎么做,做之后果当在做之前思考,如无后果之考量,再“伟大”的理论,也只能是历史的尘埃。

望三思而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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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阶级弟兄的命,要以这种乞求方式用钱去“赎买”回来,更多阶级兄弟的命还将会不断丢失。

既然谈到“阶级感情、阶级立场”,这就好,说明有相当理论觉悟。但在“人民法庭”内外,如果不紧扣案情经过阐明与坚守“反抗阶级剥削与压迫天经地义”这个基本道理,就啥都谈不上了。

无论是出于真诚理想追求还是迫于现实需要,中国政府确有某些东西必须维护——这是大局。看清这一大局,并靠紧紧抓住这类东西卓有成效地大作文章,才能救刘汉黄的命!国庆大典出现“毛泽东思想万岁”方阵,其本身不会自动发力,但确给中国良知者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力契机与客观条件。即使纯属一种姿态,也难免要支付成本代价。如能把救刘的性命,使当政者计入成本考虑之内,那么硬要毁掉这条命,就是“赖账”、或者就必须考虑更高成本补偿了。

如受某方面明示暗示主动示弱,试图用真正受害者家属募捐来的钱,去讨祸害真正制造者的好,这种主动放弃所属阶级立场与利益的自我削弱,无论对这个阶级的个体成员还是整体,结果都不会好。还是意志与实力较量更重要,两军相逢勇者胜嘛。

但还是要感谢你们的热诚和努力,拙信可供所有参加救援的侠胆忠义人士参考,也可公开上网讨论批评。总之,大家目标一致,但在策略上,确需全面权衡,审慎评估,搞清到底怎样做,才能“打蛇打在七寸上”。要鼓励开放式的思维和平心静气的理性争论,对不同意见不要随意“诛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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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伟大的认识,我觉得很适合曾经回应某位托派的词。

百无一用。

一名反抗资本压迫的阶级兄弟面临死刑审判。我们做了实地调查,从事发地到其家乡,从其工友,朋友,周边生意人,到家乡的亲人,老乡。我们做了很多访谈。推荐援助律师,并资助家属与援助律师会面,并将所调查之材料汇编给律师参考。而提供援助的管律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全程免费的服务,证据采集也奔波许多地方访谈许多人。大家都在为救命,救一名反抗资本压迫的阶级兄弟的生命,而努力。不拘形式。

发起呼吁,捐款救援行动。由于“红花草”受到现实条件的压制无法直接向我们的工友做工作。但尽管如此,极少数几名工友主动的去宣传这个救援行动的时候,我们看到充满阶级感情的工友,困的工友哪怕只捐个二十元三十元五十元,在我们这也觉得千斤重。同时也看到伟大理论装饰冷漠的人们,捐了二十元的工友看到捐款名单,只说了一句话,怎么这么少,失望的情绪很明显。阶级感情真的在您们和我们之间划清了界线。

您和您那些大理论家做了什么?扯淡就算做事,并以为类如马克思一般。扯淡之伟大无以伦比。

能不能救命,救命是我们的目的。在这个目的上有没有共识呢?我看我们的确和您们没有共识。您们的目的是“革命”,您们的目的不在救刘汉黄的命。

用一句形容送给您们吧。

"嘴皮子唱得天花乱坠,实质上在工人阶级起来斗争的时候,就热情得好像在送别临上法场的就义者,等着人死了他们可以捡到成果"——与工友探讨那些热脸往工人运动上凑的左左右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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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搞救援就必须按照你的思路走,而不许任何不同的救援思路和看法?

只要你真能从道理上说清楚,通过筹款“赎罪减刑”的做法不仅对刘汉黄本人有帮助、而且对更多“刘汉黄”摆脱同类受剥削欺压命运大有好处,又何须担心找不到捐款者?不仅本人会积极捐,相信乌有之乡、强国论坛大批左翼网友都会热心捐。

但如果有人一边大谈“阶级立场、阶级感情”,一边却对“革命”两字冷嘲热讽,那就自相矛盾得很。你我分歧不过反映了各自认识不同,谁对谁错,还是放到《工人论坛》上去集思广益争论讨论一下为好。既然工人论坛的通栏标题明确声明:我们的唯一出路:工人阶级当家做主!那么我们的每个局部行动,都要有所吻合才对吧?如果有人离开这个大目标,并且非要按赞不赞成“出钱赎命”思路来划线,孤立的会是自己,真正对不起的会是刘汉黄。

把救人作为目的没错,但何以见得按你的思路办就能救人、而且不会使过多“刘汉黄”倒霉?而用毛泽东思想就必定救不了一个或千千万万的“刘汉黄”?你总得以理服人是不是?不讲明道理却硬要大家照你的意思办,世上哪有这个理?

我把此信也附发给工人网严元章同志,此事确实值得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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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把救人作为目的没错,但何以见得按你的思路办就能救人",但我很愚钝,确实没有从您之前的观点里看出有救人的意思。您如果认为我们做的是无用功。那我觉得可以商酌。而您给我强调的似乎不是捐款救命是否可能,而是捐款行动内涵就是“这种乞求方式用钱去“黩买”回来”。您有想过救命这一目的,什么方式才是最可能有效并且可行的么?扯出“伟大理论”来否定这一行动是我遇到的所谓左派很常见的反应,可是我不知道您们这些左派到底做了什么有益于救援这名阶级兄弟的事情。

不是说我在宣传的这个方式就是救援刘汉黄的唯一正确的方式。而是您的否定之外我看不到任何有建设性的其他方式。我不知道是不是强调理论大旗对您和您们这些左派实在是太重要了。但显然我感受到,至少是比刘汉黄的命更重要。

刘汉黄案不错是有探讨的意义,也确实值得我们在工人阶级中以之为案例。但请您们注意,我并没有试图跟您探讨我以及我机构同仁具体在工人群众中做工作的指导思想的问题。而是在说捐款救援刘汉黄这次行动。至于这样的行动对整个工人阶级的影响如何,我觉得这个问题挺大的,或许我还没准备跟您探讨那么大的问题,而是仅仅在讨论救一名阶级兄弟生命的问题。您的表谈让我觉得这名阶级兄弟的命实在不是您首要考虑的问题。您的表达可能我有误会。我确实是觉得您的表态所传达的意思是,救不救刘汉黄的命不重要,重要的是做这样的事的意义,是伟大的革命意义呢,还是懦弱乞求的意义。

也许吧。捐款救援刘汉黄行动不会在各位这里得到什么支持,正如同我们预料的那样。我只能感慨,恨我们不能将这个工作做到工友中,恨我们只能将这个工作在小资产阶级群体里做。给工友宣传这个行动,也会遇到置疑和顾虑,但几乎不会遇到反对。给100名工友做宣传,至少会有10名工友能够支持,而给小资产阶级做宣传,1000人,也找不到10个人支持。

您们的道理太伟大了。我承认我们确实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早有认识,绝不会沾边这份伟大。

正如您期望的,捐款行动目前反应冷淡。我机构目前的工作也没有能力如您们所叫嚷的那般波澜壮阔。不如此,我绝不会多余打扰您们。但愿我们有波澜壮阔的那一天,到那时候,我们更不会再打扰您们了。

谢谢您对这个话题的回复。我不是个讲大道理的人,没做事就沉默,做了也不见得对谁都讲。在这次问题上说这么多,也请多多包涵。非针对您一人而废话满篇,这数日来因呼吁此行动受到伟大理论的冷嘲热讽确实多少影响了跟您通信的情绪。

此次捐款救援行动愿意参加的,热烈欢迎。无意参加的,无需再大旗举之猎猎。事实上,我们哪怕真有向资产阶级权贵屈膝乞求之想,也绝无向左派大人们乞求之意。非因其他,权贵尚且有三分恶奴,您们麾下尽皆弱旅。我等虽不依强阀,但也决不附弱旅。

09/10/14

附:如果您们真诚的仅是置疑捐款救援行动救命的可能性,完全可以向刘汉黄案辩护律师进行了解。管律师个人博客网络上有公布。相信对于您们而言不难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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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此时间精力,毫无道理地借此攻击一下可以使工农大众免遭刘汉黄命运的“伟大道理”,不如解释说明一下:为何按毛泽东思想之大道理去做就救不了刘汉黄的确凿理由。

不要以为募钱、乞求,才是做事、救人;作为一个思想左派,用笔和键盘作主要战斗武器,不遗余力地去向刘汉黄弟兄的支持同情者和他对立面,反复讲清革命既不可恶可恨可鄙、且从来就是被害怕革命人士逼迫出来的简明道理,认真说明“谁要杀刘汉黄、谁就是在制造革命”这一并不难懂的因果关系,比你那个救援办法,一定会更实际、更管用、更引起“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的科学路线制定执行者们慎重思考!你相信不?不信也不要紧,请摆出你不信的理由来。

你要真想帮刘弟兄,请把我的有关网文和给你的这几封信,在网上网下广泛传播出去,包括送给你能接触到的每一个工人兄弟姐妹。也请管律师转发给广东各大媒体与相关政府部门。甚至可考虑在法庭上,在获得许可下把这些“海外来信”当众念给法官听……。

请不要再向刘汉黄的苦弟兄姐妹去募钱,就为更多增加资本家走狗们已经比募捐者多得多的家财——这样杀贫济富不仅很荒谬,而且其客观效果,就是在帮助资产阶级摧毁工人阶级反抗剥削压迫的无畏斗志与勇气!就是要让刘汉黄这样顶天立地的人民英雄,从精神上到骨子里,在资本家的淫威面前重新跪下来!

请跟管律师仔细商议,求你务必不要再这样做了。募捐之所以广受冷遇,不是没有道理的。经过文革锻炼的绝大多数中国民众,不会像你想得那么傻,不会赞成支持你做这种傻事!

你要硬不承认这是犯傻,可让你那些募捐对象作评判,看他们是同意我的话、还是赞成掏钱去买资产阶级的慈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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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提供的http://bbs.chuizi.net/thread-3201-1-1.html 上的为刘汉黄捐款的帐户地址,我已向下面的这个帐户汇去了一百元钱,从北京汇出的。我能力有限,略尽绵薄之力,请查收。谢谢!

对刘汉黄案的一点困惑:

法律本来是应该维护正义和公平、保护弱者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资本家压榨剥削迫害劳工的时候,可以不遵守法律,而受害者在为自己讨回公道时却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就要受到惩罚。法律到底是什么?

刘汉黄是我们家乡的人,我们贵州山区农村的人民大多勤劳朴实,遵纪守法,在没有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不会举刀反抗的,人民应当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在这点上,刘汉黄案与邓玉娇案的性质没什么不同,不同之处是邓玉娇幸运地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和声援,而我同样处境悲惨的同乡却要面临付出生命的代价还得不到广泛的同情!这世间还有公理吗?还是只有一些所谓的“法律程序”的游戏? ——王女士

王女士问得好!

我们对每一个、每一种“救援行动”,首先要问一下它是去强化压迫“刘汉黄们”的秩序和特定语言系统,还是真正为他们伸张正义?不能一看有“救援”两字之名,就以为一概能行“救援”之实。

如果刘先生和管律师明确所捐之钱不会用于增加资本金凶恶走狗的家财,而只限于让更多人了解事件真相和动员社会舆论支持,我可让我姐代寄国内刊物最近所给稿费(尽管自己目前托加拿大资本主义之福丧失了“就业”这一联合国明文规定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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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错了。我们没有任何跟您们探讨类如毛泽东或者毛泽东思想的想法。仅仅只是呼吁捐款救援行动。

真正关心救刘汉黄命问题的朋友不是没有人对捐款救援行动有迟疑的,但也许是和您们的想法确实有所不同,他们会对捐款救援行动本身的具体问题提出看法,我们也能够就此进行交流。捐款明确是赔给被杀台商家属的。此案的民事赔偿诉求为140万。认为赔给资本家感觉是不妥,但对此有迟疑的朋友和我们之间也就两句话交流,就表示认可救命是目的赔给资方是形式,认为救命有意义,140万值得。我想我也没有和这样的朋友产生如跟您们这样的情绪化交流。

对于捐款救援行动本身,如果您们想了解,我可以做更多介绍。

捐款救援行动的依据,由此案辩护律师根据公布的和不能公布的信息而提出。已公布的信息在呼吁书上已明确列出,至于用词的模棱两可,我觉得没什么可探讨的意义,难道非要斩钉截铁的说才有效么?(详见:http://honghuacao.com/thread-298-1-1.html

然后,捐款行动我机构和律师以及家属事前有商量,希望是能够找到一家具有公信力的单位出面组织。但很遗憾,我们找不到这样的单位。因此最终不得已,采取目前的方式。由家属在家乡松桃县工行新开账户,律师在深圳通过网络开通该账户网银查询功能,再交由我机构每周五以截图形式公布该账户网银流水账。该账户除了家属,我们和律师都没有动用该账户资金的权限。

在呼吁书中,明确有说明。如有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机构对账目有疑问的,可在提供有效保证的前提下,由律师提供网银帐号登录密码进行查询。如对开户人身份有疑问的,律师可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并且呼吁书中已明确列上刘汉黄家庭详细地址。如仍有疑问的可自行联系家属。



至于募集到的钱怎么用于赔偿被杀台商,这个环节目前我们和律师都不能做百分之百的保证。毕竟账户是家属的,只有家属能够动用这个账户上的资金。我们唯一能够依据的就是账户拥有者也就是刘汉黄的父亲和刘汉黄之间的亲情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和律师能过做到的就是,在整个过程中力所能及的保证这些捐款能够确实的用于救援行动本身,即被杀台商的民事赔偿诉讼中。

如果哪个大陆内的单位或者组织团体能够出面组织此次捐款救援行动,我们毫无疑问的会支持。

最后说说,律师的看法是捐款能有民事赔偿标的的50%,也就是七十万这样,他认为就差不多了。而我们机构希望捐款能够满足赔偿救援的要求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把这个行动影响到更多的工友参与。很遗憾,我机构目前不具备这样的客观条件。然后就是,您们所提出的,所谓增加资本家财富的想法,我无从给您解释。只能提起,林家在东莞投资过亿,展明厂是其中之一,在珠三角,正常情况下四五百人的规模粗略估计年利润不低于五百万,而利润上千万也很普遍。

为这次捐款救援行动和您们发生冲突,不值得。毕竟这个案例不是我机构认为可以提高到讨论目前阶级斗争现状和意义的程度。仅仅只是救一名反抗工人生命的事件,您们对该工人生死的反应令人难有好感。不过,人要追求进步没有谁能够拒绝。

对了,给愿意参与捐款救援的朋友们说,捐款只是份心意。工友有捐二十的,三十的,五十的,六十的……您们就不要想着把工友比下去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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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捐款救援行动的人说得很好啊:handshake

实际上,这个事情从一开始就没往怎么做才有利于无产阶级大革命浪潮上去思考。

这说明目前无产阶级革命阵营还很弱小,无法做到某个地方出事,无产阶级革命阵营马上就能参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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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您们所提出的,所谓增加资本家财富的想法,我无从给您解释。只能提起,林家在东莞投资过亿,展明厂是其中之一,在珠三角,正常情况下四五百人的规模粗略估计年利润不低于五百万,而利润上千万也很普遍。"

通过上面的话,支持捐款救援行动的人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对于资产过亿的资本家来讲,140万的赔偿金是九牛一毛,即使把这笔钱用于投资,也是洒洒水而已,几乎起不到增加资本的作用。

那我想问一下,140万即使赔给了林家,对于他们来讲只是塞牙缝而已。那林家会这样轻易放过刘汉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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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是担心捐款即使足额了林家仍不会放过刘汉黄,据我看来,这一点是不用担心的。因为,诚如大家所言,法院判案,有很多因素要考虑,党和政府的,民众的,具体案情的,等等。何况,刘汉黄提供这笔赔偿款给对方之前,双方必须达成协议的,也就是林家需要出具书面的谅解才能收钱,而书面的谅解是法院最终定判必须考虑的。这一点,最高院已有司法解释,毋庸赘述。

其次,如果社会捐助达到一定的数额(并非绝对就是140万,请大家务必注意了,这个数只是对方提出的请求,未经刘汉黄质辩也未经法院审定的,实际上肯定会少于这个数),即使未能全额达到,但只要有一定额,且捐款人数达到一定量(自然是多多益善),捐款额和捐款人数两个数据都能充分表明一种民意(所以,我认为应该在这个方面都要下力气去呼吁才好):社会在关注在支持刘。那么,法院也必然要慎重考虑,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法院自然会去做了,到时,并非死者家属不同意接受就一定达不成谅解。孙伟铭案、杭州胡斌交通肇事案死者家属从本意上都不愿接受赔偿,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为什么??不要忽视了法院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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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举个毛泽东思想的牌子去法院就能救刘汉黄的命,那我就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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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举个毛泽东思想的牌子去法院就能救刘汉黄的命,那我就服了-------能不能救,不重要,关键是有没有行动。他们耍嘴皮子,一点不行动。他们根本就没有拿毛泽东思想的牌子去救刘汉黄的命。他们是拿这块牌子来指责我们,加罪于我们捐款的工人朋友。说我们投降,软弱,他们还是嫌不够。还要说我们“劫贫济富”,说我们的做法会使工人性命不断丢失的“捐款害人论”。不知他们的心是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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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想法是,我们应该组织成千上万的工友去劫狱去围攻法院去劫法场,这样就伟大了。因为这样的伟大意义在于他们有机会捡起胜利果实安享革命成果了。因为他们是左派。

左派?一群窝囊废而已。窝囊不是错,窝囊得无耻,那就过份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吧。比如乌有之乡,就明确摆出了道不同的姿态。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连争论都没必要。该干嘛干嘛去。我们不是左派,就不要和左派玩这些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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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资本主义的一切!
希望红花草团队也别和左派玩这些把戏了。继续呼吁继续争取可争取的对象。而不必纠缠着和左派辩论。这种虚伪的辩论是左派的强项,也是左派赖以生存的手段,和唯一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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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也不是左派。不和左派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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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黄命危在旦夕,却还有闲空在争论捐款救援该不该做。真的是,工人的命太卑微。如果捐款救援比喊口号更没用的话,我也反对捐款。但现实看来,这个世界比喊口号更没用的事,恐怕真不多了。不知捐款救援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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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高调真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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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是真心救援刘汉黄,才必须指出捐款赎命无法达到救援目的。

合乎逻辑的追问应该是:不许对此无效做法进行争论批评,到底是安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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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逻辑的追问应该是:不许对此无效做法进行争论批评,到底是安什么心?


有人“不许争论批评”了吗?老大你有没有搞错,在这里,就是连匿名游客都可以发帖,你不是还发着帖表达自己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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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保命了,真让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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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知二审结果会是怎样的?以及汉黄未来的铁窗生涯,我以为,判个几年就算了。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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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看完整个争论过程。令人感慨。李宪源是马列主义者?我觉得他更像华国锋。两个凡是一边喊着,江青和毛远新一边关着。口号就是江青和毛远新是反革命。或者江青真的政治素养不够,张春桥的政治觉悟不够,不过也绝不是华国锋所宣称的反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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